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基本编码 | 000711003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105012989442B400071100300002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必须到现场办理说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八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南京市建邺区民政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0105012989442B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云锦路129号三楼结婚窗口 |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春秋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1、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户口在本辖区;2、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3、双方均具备民事行为能力;4、双方均无配偶;5、双方自愿结婚,并亲自到场登记。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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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两寸两人同框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
申请人自备 | 3份 | 必要 | 暂无 |
查看更多 | |
2 |
户口簿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暂无 |
查看更多 | |
3 |
身份证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暂无 |
查看更多 |
办理流程
点击查看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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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
1 | 初审 | 0工作日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
2 | 受理 | 0工作日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
3 | 审查 | 0工作日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
4 | 登记 | 0工作日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暂无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暂无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 | 审批结果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
审批结果样本 | BBIN旗舰厅直营网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行政法规】《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387号) 第二条第一款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常见问题
问:
军人情况说明
答:
没有不能提供身份证,请在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备注并加盖公章,不能提户口本的,请提供军人婚姻登记证明。需要提供军官证
问:
没有户口本
答:
常住人口登记表也是可以的
集体户需要提供由托管部门加盖公章的户首页
问:
其他问题
答:
来电咨询02586666255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02586666255 |
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25-87778045;监督投诉电话:12345 |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
暂无 |
法律救济